政治小知識:《勞動法》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用人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?

《勞動法》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用人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?

分類:政治小知識,難易度:中难度

問題:《勞動法》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用人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?

選項A:3個月

選項B:5個月

選項C:6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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